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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查处苏州一企业向德国无证出口军装案件

发布时间:2026-06-16

上海海关2026年6月15日公布,当事人苏州润濠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 20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1票至德国,申报货物共2项,申报品名分别为化纤男式棉夹克及化纤女式棉夹克,申报数量分别为1708件及239件,申报总价分别为FOB86749.32美元及FOB11075.26美元。经海关查核,上述实际出口货物与军服特征相符,出口需提供军品出口许可证,而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上述管制物项违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694682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出口上述管制物项时,应当如实申报,并向海关交验由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行政处罚调查期间,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海关调查、认错认罚,且已对尚未出境货物主动申请退关,并申领出同类物项许可证件。上述事实业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违规行为。 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进出境人工查验记录单、认错认罚承诺书、收取担保凭单、海关查问笔录及情况说明等为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2026年6月10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20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