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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查处南通综保区一企业以设备退运方式无证出口管制物项人造石墨模具案件

发布时间:2026-06-16

上海海关2026年6月15日公布,当事人南通康赛克半导体工具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以区内设备退运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1票至韩国,报关单号为237620250765513947,申报货物共4项。其中第2项及第3项货物的申报品名均为石墨模具,申报商品编号均为9001909090,申报数量均为1套,申报总价分别为FOB612.2美元及FOB1500美元。经查,上述货物均为人造石墨制品,纯度分别为99.9084%及99.9426%,体积密度分别为1.84g/cm3及1.8g/cm3,抗折强度分别为83.2Mpa及69.3Mpa,属于石墨物项出口管制范围,需凭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出口,而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 上述管制物项违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14999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出口上述管制物项时,应当如实申报,并向海关交验由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行政处罚调查期间,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海关调查且已对尚未出境货物主动申请退关并认错认罚。上述事实业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违规行为。 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进出境人工检查记录单、认错认罚承诺书、收取担保凭单、海关查问笔录及情况说明等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2026年6月10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