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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港海关查处淄博一企业向斯里兰卡无证出口管制物项搪瓷搅拌罐和冷凝器案件

发布时间:2026-06-22

青岛海关2026年6月22日公布,当事人山东汉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搪瓷搅拌罐和搪瓷冷凝器各1台,申报CIF总价分别为5700美元和2400美元,申报商品编号分别为8479820090和8404200000,申报最终目的国为斯里兰卡。经查,上述搪瓷搅拌罐及搪瓷冷凝器应分别归入商品编号8479820010和8418999910,均系《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所列出口管制物项,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经计核,上述管制物项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56822.81元。以上行为有(1)出口报关单据;(2)归类认定书;(3)采购订单;(4)电子邮件;(5)认错认罚承诺书及保证金收据;(6)情况说明及查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 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6年6月22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