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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油限价联盟国家相继发布价格上限的新决定
资讯来源:节选自国际贸易与合规公众号
近日,“俄油限价联盟国家”纷纷对俄罗斯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限颁布新的决定。“俄油限价联盟国家”指的是美国、欧盟、加拿大、英国、日本和澳大利亚,包括了G7七国集团成员国。美国财政部长耶伦在声明中表示,该决定建立在原先价格上限的基础之上,有助于推动美国与相关国际联盟一起,合力限制俄罗斯的财政收入,同时促进全球能源市场的稳定。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近日称,欧盟将于俄乌冲突爆发一周年之际,即在2023年2月24日出台对俄第十轮制裁措施。
一、美国
美东时间2023年2月3日,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根据第14071号行政令,发布了关于实施俄罗斯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限的决定,分别设置每桶原油45美元和每桶成品油100美元的价格上限。OFAC决定,禁止美国公司和个人对不符合限价要求的俄罗斯原油和成品油提供与海上运输相关的服务,自美东时间2023年2月5日上午12:01起生效。
此外,OFAC还更新了《俄罗斯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限政策的实施指南》,以及通用许可证56A和通用许可证57A。
相较于OFAC此前在2022年11月22日发布的版本,该指南的主体内容几乎保持不变,新增了关于原油和成品油价格构成的含义。根据该指南解释,高价值成品油包括精炼汽油、机动燃料调合原料、柴油、煤油、煤油型喷气燃料以及减压柴油等;低价值成品油包括石脑油、残渣燃料油、废油等。另外,通用许可证56A和通用许可证57A分别替代2022年11月22日版本指南的通用许可证56和通用许可证57。
二、欧盟
欧洲时间2023年2月4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欧盟就俄罗斯原油和成品油的新价格上限达成一致决定。对于柴油等高价值油类的价格上限定为每桶100美元,其余低价值油类则每桶不得超过45美元,该决定于2023年2月5日起生效。对于在2023年2月5日之前已购买装船并在2023年4月1日之前卸货的情况,将实施55天的过渡期。
欧盟委员会将于2023年3月中旬恢复对价格上限的审核机制,每两个月对其进行定期审核。此前,欧盟委员会曾于2022 年 12 月 3 日通过第 2022/2369 号决定,将价格上限设定为每桶 60 美元。
三、英国
格林威治标准时间2023年2月2日,英国金融制裁执行办公室(OFSI)发表关于石油价格上限和禁止俄罗斯成品油海运服务的公告。OFSI表示,此前英国与西方盟友对俄罗斯实施了严厉制裁,从2022年12月5日起对俄罗斯石油海上运输的英国海运及相关服务实施禁令,制裁已见初步成效,在避免干扰全球供应链的同时,成功限制了普京利用石油收入为俄乌冲突提供资金。OFSI决定自2023年2月5日起,将原有禁令扩大至俄罗斯成品油,并于当日发布实施指南。
禁令规定,如超过价格上限,禁止一切英国公司和个人,无论其位于何地:
通过海运从俄罗斯某地向第三国或从一个第三国向另一个第三国供应或运送俄罗斯原油和成品油;
为通过海运从俄罗斯某地向第三国或从一个第三国向另一个第三国供应或运送俄罗斯原油和成品油的任何人提供金融、资金和经纪服务。
由于不同的成品油具有不同的生产成本、价值和数量,OFSI对目标油品进行了分类。自2023年2月5日起,对于高价值油品的价格上限定为每桶100美元,低价值油品的价格上限定为每桶45美元。为遵守价格上限政策,服务提供商需要依照三层分级模型来提供相关记录和证明。OFSI还引入了一个过渡期规定,在格林威治标准时间2023年2月5日5:01之前装船,并在2023年4月1日5:01之前卸货的成品油,将不会受到新价格上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