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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塘沽海关首次查处伪报目的国出口管制物项硫化钠案件

据天津海关2023年7月7日消息,当事人深圳嘉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硫化钠,商品编号2830101000,数量36吨,申报单价325美元每吨,申报总价11700美元,申报最终目的地为巴西,该货物属于出口管制货物,需要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经查,该货物实际最终目的国为韩国,实际总价为15840美元。当事人使用最终目的地为巴西的出口许可证实际出口韩国,制作虚假报关单据,伪报出口最终目的国等项目,逃避海关监管。2023年7月6日,塘沽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万元,依照《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三十二条规定,予以警告处理。

注:硫化钠是两用物项管制类别中的“有关化学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