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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更新《战略出口管制指南》
资讯来源:国际贸易与合规公众号
当地时间11月21日,英国出口管制联合小组(The UK Export Control Joint Unit, ECJU)更新了《战略出口管制指南》[1](以下简称“指南”),其首次发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该指南说明了英国战略出口管制的监管框架,以及出口许可证申请途径。重点内容总结如下:
一英国出口管制物项清单
通过需要出口授权的战略军事和两用物项综合清单[2](以下简称“战略出口管制综合清单”),英国列明了所有战略出口管制的物项。该清单包括因国际协议或安排而受到控制的物项,以及与英国特定国防或安全问题相关的其他物项。其包含的两大类货物分别是:(1)为军事用途而专门设计或修改的军用货物、软件和技术;(2)军民两用物项,即可用于民用和军事应用的货物、软件和技术。具体而言,战略管制综合清单包括:
英国军品清单(UK Military List)
英国两用物项清单(UK Dual-Use List)
非军用枪支清单(Non-military Firearms List)
人权清单(Human Rights List)
英国安全与人权清单(UK Security and Human Rights List)和
英国放射源清单(UK Radioactive Source List)
其中,两用物项清单分为0-9十种分类:
类别0 核材料设施及设备(Nuclear materials,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类别1 特殊材料及相关设备(Special materials and related equipment)
类别2 材料加工(Materials processing)
类别3 电子(Electronics)
类别4 计算机(Computers)
类别5 通信与信息安全(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security")
类别6 传感器和激光(Sensors and lasers)
类别7 导航及航空电子(Navigation and avionics)
类别8 海运物项(Marine)
类别9 航天推进(Aerospace and Propulsion)
二出口管制适用范围
英国的战略出口管制适用于出口或转让受战略出口管制的货物、软件或技术(包括数据、信息和技术协助),或提供经纪服务的任何人。
三最终用途管制
即使不在战略出口管制综合清单上,通过“catch-all”或“最终用途”(end-use),英国政府有权要求出口物项需要取得出口许可证。
-军事最终用途控制。
如果出口物项有可能在受武器禁运的目的地用于军事用途,则可能适用军事最终用途管制,可参考适用于军事相关物项的最终用途控制指南[3]。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技术协助的最终用途控制。
如果某物项可能被用于或转用于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其运载工具有关的目的,则可能适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最终用途控制。可参考适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物项的最终使用控制指南[4]。
控制措施适用于知道或已被告知有意进行此类活动时。控制措施涉及提供技术协助,包括指导(instructions)、技能(skills)、培训(training)、工作知识(working knowledge)、咨询服务(consulting services)和技术数据传输(transfer of technical data),涵盖了全部或部分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目的的任何物项的供应、运输、制造、维护和使用。
四出口许可证政策
当出口物项存在以下情形,需向ECJU申请许可证:
物项位于战略出口管制综合清单;
对预期最终用途或最终用户存在疑虑(concerns);
物项被涵盖于贸易制裁[5]。关于贸易制裁、武器禁运和贸易限制,包括贸易管制、过境管制和对恐怖组织的限制。
该指南提供了出口商检查出口物项的以下方式:
通过对比战略出口管制综合清单检查出口物项的管制情况;
使用OGEL和货物检查工具[6];
使用SPIRE[7](在线出口许可系统)中的“管制清单分类服务”或“最终用户建议服务”
检查出口物项是否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责任在于出口商。出口商可通过SPIRE申请许可证。没有申请正确的许可证而出口受管制物项将触发刑事犯罪,处罚包括吊销执照、扣押物项、综合罚款、导致罚款和/或监禁的刑事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