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内容
拱北港珠澳大桥海关首次查获无证出口特殊管制物项铟镓砷案件
据拱北海关2024年6月10日发布资讯分析,当事人深圳市积成光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委托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港珠澳大桥海关申报出口的“3寸外延片”共 2.25千克,商品编码为3818009090,申报价格为人民币84万元。 经海关查验,上述“3寸外延片”的商品编码申报错误,应为3818009005。经检验,该“3寸外延片”属于出口管制货物,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在海关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提供材料、说明情况并主动缴纳足额担保。当事人于2024年5月10日对我关2024年4月30日送达的拱桥关缉告字[2024]49号《行政处罚告知单》提出申辩,经复核,我关决定撤销上述告知单处罚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2023年第182号公告)第九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2024年6月4日,海关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4.3万元。
注:商品编码为3818009090,属于《中国两用物项管制清单》中的“特殊两用物项和技术的铟镓砷*”,《中国两用物项管制清单》请查询本平台上海国际经贸合规法律服务平台 (jmhg.sh.cn),铟镓砷是由砷化铟和砷化镓形成的替位固溶体半导体材料,可用于红外探测器、相机。